分类 合同纠纷 下的文章

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

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现实中经常有人认为:担保合同既然已经被法院认定无效,担保人当然就不用还钱了。其实没有这么简单。担保合同无效,确实意味着债权人不能再直接按照原来的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抵押责任或者其他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无效,不等于担保人一定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之所以无效,债权人或者担保人本身存在过错,仍然可能产生赔偿责任。一、首先要区分: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不是一回事假设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王某为这笔借款提供保证。如果保证合同有效,张某到期不还钱,符合条件时李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这属于:担保合同有效情况下的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后来法院认定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关系就发生变化了。这时候王某原则上不再按照那份无效保证合同承担原本约定的保证责任。但如果王某对保证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就可能需要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两者的法律基础完全不同:担保合同有效,讨论的是担保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更多讨论的是过错赔偿责任。二、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处理?这是第一种情况。比如借款合同本身合法有效,只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因为某种原因被认定无效

名为买卖,实为担保?让与担保和买卖合同到底怎么区分

名为买卖,实为担保?让与担保和买卖合同到底怎么区分现实交易中,有一种合同看起来非常像买卖,但实际上双方真正想做的并不是买卖。比如: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为了保证将来能够还钱,张某把自己的一辆汽车过户到李某名下。双方同时约定:张某把100万元还清以后,李某再把汽车过户回来;如果到期还不上钱,汽车就归李某。从车辆登记信息来看,李某已经成了车主。那么这到底是一份真正的汽车买卖合同,还是一种担保?这就涉及一个比较典型的法律概念:让与担保。一、什么是让与担保?简单来说,让与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一笔债务能够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把某项财产形式上转移到债权人名下。等债务还清以后,再把财产返还。例如:借款人把汽车过户给出借人;股东把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到债权人名下;房产办理相应权利转移安排;其他财产权利形式上转移给债权人。这些交易表面上看起来很像“买卖”或者“转让”。但是双方真正的目的不是让债权人购买这项财产,而是:拿这项财产给债务作担保。所以判断让与担保,不能只看合同标题。真正要看的是双方的真实交易目的。二、为什么很多让与担保都会套一层“买卖合同”?因为让与担保本身就具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财产形式上发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如何认定?不是发生意外就能免责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如何认定?不是发生意外就能免责签合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看到这样一个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看起来很简单。但真正发生纠纷以后,最容易争议的恰恰就是一句话:到底什么才算不可抗力?疫情、暴雨、停电、政府政策、原材料涨价、供应商停产、国际局势变化……这些事情是不是都可以叫“不可抗力”?答案显然不是。一、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有三个核心条件《民法典》对不可抗力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简单概括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三个条件非常重要。首先是不能预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个正常的市场主体通常无法合理预见这个事件会发生。其次是不能避免。即使当事人采取合理措施,也无法阻止事件发生。最后是不能克服。事件发生以后,即使采取合理措施,仍然无法消除它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所以真正能够达到法律意义上“不可抗力”标准的事件,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二、疫情是不是不可抗力?这是前几年合同纠纷中出现频率非常高的问题。很多人形成了一个简单印象:疫情等于不可抗力。实际上并不是。疫情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能不能构成不可抗力,需要结合具体合同判断。例如:一份合同是在疫